婚禮服務投訴增 以「無車用」迫加租車錢
發布時間: 2015/08/17 11:27
消委會今年首七個月收到41宗涉及婚禮場地及婚禮相關服務投訴,投訴數字較去年同期的32宗增加。
投訴人何先生去年9月在婚紗展光顧D公司,租用一程豪華花車及兩程59座及29座旅遊巴士,總數5200元,並於當日繳付3000訂金,餘數婚禮當日支付。
但婚禮前兩星期,D公司致電稱因臨近旺季想先取餘額,何先生不虞有詐而付款。婚禮前一天,該公司再來電稱何先生必須再支付2200元予旅遊巴司機,何先生認為不合理,但對方只建議他先答應並承諾日後退款,更威脅說:「你唔俾聽日唔會有車用」,何先生無奈被迫付款。
婚禮後,何先生催促退款,D公司拖延至兩星期後才過數1000元。何先生前往該公司地址,但發現已經易手,並發現該公司在同一商場經營另一間店,即時上前對質,最後才退回1200元。
另一個投訴人方小姐打算租用粉紅色倫敦的士車款作為花車,C公司職員游說事主加200元選用套餐,總數3688元,並承諾「保證有車」和「如租用車輛不能開動,將免費安排安排更高級車款」。
出嫁當日,司機稱倫敦的士「爆呔」,公司為她安排另一輛花車,結果是一輛平平無奇私家車,惟因趕時間,事主而勉強乘坐。攝影師事後指公司私家車右邊車窗壞了無法放下,更因車窗反光影響車上拍攝。
方小姐認為該公司沒有履行合約承諾,壞車會提供的「更高級車款」,同時令她錯失拍攝珍貴片段,拒絕支付餘額。
消委會建議選擇服務時宜多比較和選用口碑較佳公司。